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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北市教育局公告】鑒於近期國內持續增加本土COVID-19確定病例,請各校(園)持續落實相關防疫事項_110.1.25

2021/01/26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月2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08730號函暨本局110年1月25日新北教體衛字第1100152215號函辦理。

二、即日起至2月底前,課後照顧、育樂營及各項室內外必要性會議(含研習)等,每班上限以50人為限,

 超過50人者一律取消、延辦、縮小規模、分流或改採線上模式進行。

三、3月以後活動辦理與否,本局隨時依疫情狀況滾動調整,至遲於活動2周前發布舉辦原則。

四、寒假期間校外教學活動(包括畢業旅行、公民訓練活動、跨區活動或隔宿露營等),請配合疫情延期或停辦(本局110年1月25日新北教特字第1100164343號函諒達)。

五、各項須辦理活動應依「COVID-19(武漢肺炎)因應指引:公眾集會」規定(如附件)辦理。

六、幼生於寒假到校(園)時,應依下列事項加強防疫:

 (一)三級防護、健康五原則,並符合實聯制:

   1、第1級:請家長上學前先幫孩子量體溫。

   2、第2級:入校時再次量測體溫。

   3、第3級:隨時關心學生身體狀況。

   4、健康五原則:持續量體溫、勤洗手、戴口罩、生病不到校、環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境通風。

 (二)活動事先規劃飲食相關規定,如於指定時間、空間飲食,固定人員配膳、用餐時避免交談、嬉戲等互動等。

 (三)倘有發燒、呼吸道症狀、嗅、味覺異常或不明原因之腹瀉者,請儘速就醫,落實自主健康管理,生病不到校。

 (四)請宣導與他人保持室內1.5公尺、室外1公尺的社交安全距離,並正確配戴口罩。

 (五)請提醒幼生勤洗手、遵守咳嗽禮節。

 (六)確認防疫物資存量,洗手用品應隨時補充。